聯絡人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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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款及細則:
1. 參展商可挑選展位,最終展位的編排由主辦方決定。
2. 貨架因主架和副架等外在因素,尺寸因而有別,主辦方會考慮安排其他宣傳位置作補償(參展商戶報名前請務必了解清楚)。
3. 活動以中央收銀形式進行(每星期參展商會收到營業報告)。
4. 補貨通知會即時發送給參展商,請從速安排相關事宜。
5. 現場已有3至4名推廣員。
6. 參展商須於活動開展前繳付全數參展費用。
7. 營業額的15%會作為活動行政費。
8. 營業額的85%的款項會在活動完結後30日內以支票形式支付給參展商。